农村房屋修的三个人的确权登记只有两人?
文成县资深刑事律师
2025-05-01
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时,若实际建房人为三人但登记仅两人,这可能存在登记遗漏或不准确的情况。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的相关规定,宅基地使用权应以实际使用人为准。在此情况下,建议首先查阅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的规定,明确一户一宅的原则,并尽快向当地国土资源局或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,确保所有共建人的权益得到法律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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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其中一位共建人未参与确权登记,他可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权益:1.收集建房时的出资证明、参与建设的相关证据;2.与已登记人协商,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或补充登记;3.若协商无果,可依法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确认其房屋共有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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